深圳移动公司严重侵害消费者正常权益,技术限制用户功能服务!
受理编号:  20171110-4287-128149
您的姓名:  刘干
信件主题:  深圳移动公司严重侵害消费者正常权益,技术限制用户功能服务!
来信时间:  2017-11-10
回复时间:  2017-11-20
来信内容:  我是广东深圳移动用户,我的号码13410012370,我与2005年办理入网,使用老套餐用户,当时其中有项合同约定业务是 “无限量使用彩信”服务,前几年一直都使用非常正常,近段时间,广东深圳移动人为制造技术障碍,违反合同约定,限制每天彩信使用量,(每天20条),并在没有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关闭我们的彩信使用功能,我们用户表示极度愤慨,这种明目张胆的侵犯 我们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知道是不是作为一个世界500强大企业所为之的行为?我的投诉希望能够得到你们最终的问题解决,否则我将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分,工商,消费者协会,工业信息化部,甚至当地法院维护我们消费者正当权益!!
咨询回复:  您好!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,建议咨询省通信管理局,电话:020-12300。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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