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各地区经信部门咨询方式 |
受理编号: 20170821-1554-127384 |
您的姓名: 张女士 |
信件主题: 关于各地区经信部门咨询方式 |
来信时间: 2017-08-21 |
回复时间: 2017-08-24 |
来信内容: 您好!我是一家售电公司的职员,关于用电客户准入门槛各市有不同的标准,请问省经信委有统一汇编各市要求吗?或是能提供各区经信部门管理的范围与联系方式的汇总。 |
咨询回复: 张小姐,您好!关于您咨询的问题,答复如下: 2017年我省电力用户进入市场交易的准入条件请参见发文《关于2017年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经信电力函〔2016〕292号),该文件已发送至您邮箱,请注意查收。 地市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电力大用户申请材料,并负责审核一般电力用户申请材料。各地市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电力用户的标准是统一的。各地市经信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,请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。 如仍有疑问,请拨打电话020-83133251咨询。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。 |
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