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)和《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》(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,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修订)规定,我委依法对广东省内取得《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》企业进行许可年检。现将年检审核结果予以通告。 

 

  附件:2016年度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审核结果表 

 

 

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

  2017年4月28日